安保常识系列:风靡一时但争议不断的“里德审讯技术”

做安全调查的同行大概都知道里德审讯技术(Reid Technique),即便没有正式学过,应该也听说过;大多数外企security接受的调查技术培训基本上都是Reid Technique的内容——是1940至1950年代由美国心理学家、前芝加哥警察、测谎专家John E. Reid(约翰·里德)和同事开发的一种指控式调查审讯框架,被当时的美国警方广泛采用,主要用于审讯嫌疑人。

里德(审讯)技术通常有三个主要阶段:

1. Factual Analysis(事实分析)

在审讯前,收集和分析所有可用的证据、证词和背景信息,以评估嫌疑人的可能参与度,制定审讯策略。

2. Behavior Analysis Interview (BAI,行为分析问话-非指控访谈)

进行非对抗性的初步问话,通过开放性问题观察嫌疑人的行为、言语和非言语线索(如眼神回避、体态、姿势变化)来判断其是否说谎欺骗。如果检测到欺骗迹象,则进入审讯阶段。

3. The Reid Nine Steps of Interrogation(著名的“里德九步审讯法”)

如果嫌疑人被判定为企图欺骗,则转向指控式审讯,包括以下九个步骤,步步为营,环环相扣,直到击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:

(1)Direct Confrontation(直接对抗):直接指控嫌疑人有罪,并陈述证据(可能包括虚构的“证据”)。

(2)Theme Development(主题发展):为嫌疑人提供道德或心理借口(例如“这是意外”或“受害者也有责任”)来淡化犯罪的严重性,目的是鼓励嫌疑人承认。

(3)Handling Denials(处理否认):打断嫌疑人的否认企图,防止其强化对抗立场。

(4)Overcoming Objections(克服异议):把嫌疑人的理由转化为承认的动机。

(5)Procurement and Retention of Suspect’s Attention(吸引并保持注意力):使用肢体语言和亲近感来拉近距离,防止嫌疑人退缩。

(6)Handling the Suspect’s Passive Mood(处理被动情绪):在嫌疑人沉默或被动时,对其表示同情。

(7)Presenting an Alternative Question(提出替代问题):给出两个选择,一个更可接受(如“计划的还是冲动的?”),引导嫌疑人两害相权取其轻最终承认罪行。

(8)Having the Suspect Orally Relate Various Details(口头叙述细节):让嫌疑人详细描述事件,以固化(做实)其供述。

(9)Converting an Oral Confession into a Written Confession(转化为书面供述):详细记录并让嫌疑人签署书面供述,拿到口供。

*企业安全调查人员找人问话(interview)不能叫审讯(interrogation),但可以采用或借鉴相同原理和步骤。

这个审讯框架基于测谎技术和心理操纵,目的是通过识别欺骗行为,施加压力来获取嫌疑人的口供。这套方法强调以嫌疑人认罪为导向,允许使用欺骗和心理策略,但因为可能导致虚假供述而备受批评,至今仍争议不断。

十几年前我在菲律宾接受过一场完整的BAI培训,为期五天,系统学了这套方法的技术细节和经典案例,当时觉得这套方法很牛,但在后来的实际工作中我也对里德技术产生了很多疑问,后来通过自己学习,对里德技术很多饱受争议的细节做过深度思考。

如果你也学过Reid Technique,我们可以深入探讨切磋一下大家。【完】